河北省玉田县人民法院
关于对刘明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现对罪犯刘明拟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予以公示。
罪犯刘明,男,1973年4月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玉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三里屯屯旺街27号。
2023年11月13日本院作出(2023)冀0229刑初309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刘明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罪犯刘明以患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本院反映。
来信地址:河北省玉田县玉田镇伯雍西街1398号玉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064100。
联系电话:0315---6181924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