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田法院鸦鸿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诉讼标的仅为651.62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4月,原告郭某在某平台浏览商品图片时,被告王某出售的一款具有补铁效果的铁锅引得原告关注,故在该平台购买了王某店中此款价值51.62元的铁锅。在实际使用中原告发现此铁锅产品功能与宣传内容不符,同时认为在申请售后时该平台存在监管不到位现象,故对王某及平台提起诉讼。
主办法官孙玉昕收到此案后发现本案原被告双方法律关系清晰,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遂及时向原被告双方询问情况。经了解,原告购买铁锅后,多次向电商平台投诉,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两名被告,在诉前沟通中双方火药味十足,矛盾尖锐,孙法官深知对这类案件一判了之固然省事,但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减轻矛盾激化,彻底解决纠纷,决定要以调解为主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孙法官了解到原告只是对被告王某不理睬其投诉并拉黑其微信的行为表示不满,故提起诉讼。而被告王某也已受到了行政部门的处罚,通过耐心细致的疏导,对双方争议认真分析并逐一解答,逐渐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和积怨。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短时间无法到庭,同时为降低双方诉讼成本,主审法官利用冀法云庭审方式,原告将收款码发送到法院平台,被告扫码当场退还货款并支付赔偿款,双方的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对于法官的调解均表示满意。
玉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从个案特点出发,结合当事人的诉求和需求,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案件虽小,但办好件件“小案”恰能展现人民法官“为民服务解民忧”的责任担当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情怀,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